凌源市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通知(办运管函﹝﹞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水建管函﹝﹞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凌源市深化小型水库管
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方案》。
在方案中,明确了争取利用1-2年的时间,创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利用2-3年时间,创建国家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工作目标;明确了改革范围是全市所有小型水库;明确了各乡镇街作为小型水库管理主体、管理责任,以及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通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管护模式、落实管护经费等方式健全管理机制;通过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广泛宣传,适时督导、确保质量等保障措施,稳步推进全市小型水库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工作。
通过改革,凌源市小型水库管理工作将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以此推动全市小型水库实现“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上水平”的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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