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辽宁省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15号)精神,现将朝阳市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
请考生到本人申请认定的教育局领取。
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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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教育局:北票市南山街新华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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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6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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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教育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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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万寿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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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教育局:喀左县利州街道湖南路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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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区教育局: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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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五段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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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携带材料
1.申请人领取: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领人领取: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纸质版《领取委托书》。(见附件1)
四、防疫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重点管控地区与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