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还是花儿一样的年纪。而辽宁朝阳喀左县的15岁女孩小静(化名)却因为一点小事选择了跳湖轻生。
造成小静轻生的原因很复杂:事发当晚她和宿舍舍友高某一起喝了酒,之后被其男友的朋友池某诱骗到人工湖边一番指责训斥。再加上感情纠结,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小静投身湖水,多方抢救也未能将她救起.....事发后,痛失爱女的小静父母将她的男友王某、当晚训斥小静的池某、一起喝酒的舍友高某,以及人工湖管理单位全部告上法院,索赔51万余元。年12月,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小静的父母最终获赔8万余元。
15岁的小静住在辽宁朝阳喀左县。小静年纪不大,但已经出门打工。住在单位宿舍。她还有个17岁的男朋友王某。
年轻人之间的感情总是吵吵闹闹。今年7月24日,小静和王某又吵了架,两人各自散去。时间前进到当晚11点多,这对小情侣分别处于两个位置——小静在自己的宿舍里,和舍友高某喝啤酒,也向高某倾倒关于感情的苦水。而王某则和朋友池某等人,在喀左一家饭店喝了不少酒,之后顺着一处人工湖边的小道溜达。
王某也在跟朋友们吐槽小静。期间池某觉得小静比较“作”,要替朋友教训教训她。于是池某拿过王某的手机给小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