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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30 11:40:00

医院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目前黑龙江省境内已不存在中高风险地区,全部为低风险地区,为更好的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门诊、急诊

(一)门诊继续实行分时段网络预约挂号,患者按照预约系统提示完成流调后根据科室出诊信息按需预约就诊(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儿童设置单独区域进行现场流调和登记),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场挂号。

(二)就诊患者非必要不陪同,特殊需要陪同人员不得超过2人。患者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暂停扫描大数据行程码),查验健康码正常的进行手消、测温、填写流调单(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儿童)、分诊。

(三)门诊阶段性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治疗前进行一次新冠病*核酸检测或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7天内(以核酸标本采集时间计算)核酸检测结果。暂不需要提供连续治疗超过7天和后续间隔14天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治疗期间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四)各诊室继续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的工作制度。

(五)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门诊就诊患者,暂不需要提供3日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六)急诊大厅24小时预检分诊岗,对患者防控要求同门诊预检分诊岗。

(七)急诊入院患者和陪护(非发热和呼吸道症状)需在急诊科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新冠病*核酸标本采集。

(八)恢复消化内镜室正常诊疗工作。

二、发热门诊

(一)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二)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仅进行新冠病*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CT检查(患者提供的既往CT检查结果不作为诊断依据)。

暂不必须进行1+3检测(核酸+血常规+肺CT+抗体)。

(三)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非必要不陪同。

三、住院病区

(一)住院病区继续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不允许门诊患者到病区就诊。

(二)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7日内(以核酸标本采集时间计算)核酸检测结果。非必要不对入院患者进行“1+3”检测(核酸+血常规+肺CT+抗体)。

(三)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探视,原则上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接替人员要问诊和流调,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7日内(以核酸标本采集时间计算)核酸检测结果。

(四)暂停对住院1周以上患者和陪护,每周一次的核酸检测。

(五)门诊复诊患者,根据首诊医生出诊时间进行复诊。

本通知自年2月23日起实行。

(责任编辑:陈丽霞来源:医务部平台图文编辑:郭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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